日前,来自东丰县龙源客运公司的驾驶员姚某主动联系到民警,声称在接到大队违法行为“清库”通知后发现自己驾驶的吉D22459号大型客车存在一条于连霍高速1950公里处的超速违法行为。但他自己作为东丰至长春固定线路营运客车司机,从没有走过连霍高速。所以请求民警帮助其查明原因。
在知晓姚某困惑后,民警首先调取客运公司GPS监控记录。发现在违法信息拍摄当日,姚某驾驶的吉D22459号大型客车并未出现在违法行为拍摄位置。照片中超速客车号牌为吉D22495,正是这相似号牌,导致姚某所驾客车被误录。
为帮助姚某避免200元罚款、驾驶证记3分的损失,民警查询到违法行为摄录单位“甘肃省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阳畦大队”的联系方式,并通过电话说明事情缘由。阳畦大队民警经查询发现的确系人为原因造成上传错误,随即允诺立即呈请上级部门尽快删除客运车辆错误违法记录,并衷心希望得到吉林省东丰县客运公司及驾驶员姚某的谅解。